小蓝灯颜色正式进国标、车灯禁止显示文字、禁止用语音关车灯,工信部公开征求意见
IT之家 10 月 20 日报道,工业和信息化部于今日发布公告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》及《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》,由其装备工业一司牵头,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推进了《汽车数据安全要求》等五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定与修订工作。目前,相关征求意见稿已经完成,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意见。
根据IT之家从《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要求(征求意见稿)编制说明》文件中了解到的信息,新标准第四章“一般要求”相较于原标准(20219版)新增了一项明确规定:除发光徽标功能外,灯具的任何功能均不得显示文字。
新国标同时指出,为防范不同颜色灯具之间产生混光风险,规定了转向灯不得与制动灯及后雾灯混合使用,倒车灯也不得与制动灯及后雾灯混合使用。
此外,在光色要求方面,新增了ADS标志灯专用的蓝绿色光色标准。
新国标进一步强调,对于可变光强的信号灯,在调节光强时,必须对灯具整体进行亮度调节,不得通过开关部分光源的方式实现。
新国标还新增了禁止使用语音和手势控制灯具的规定。具体而言,禁止通过手势操作控制新国标3.3.1至3.3.20所定义的灯具功能;禁止通过语音关闭这些灯具。若使用语音开启灯具,车辆必须提供指示,明确显示手动开关的位置。
该标准建议于202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对于已获得型式批准的车型,新国标设定了最长48个月(即4年)的过渡期。